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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0-14   访问量: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范义兵、叶芳、宋旭丽、林新兴、王子文、田艳、郭卉、 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民宿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昌持续推进“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2023年,南昌文旅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并入选“中国十大旅游目的地 必去城市”。今年“五一”假期,南昌旅游市场火爆,从八一广场升国旗活动万人空巷,到焕然一新的“大士院老街”开街。

国家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旅游领域的国家标准,对我们文旅部门在旅游民宿管理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此标准对旅游民宿作出了术语定义,即“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并提出旅游民宿等级分为三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目前,南昌市仅有1家等级民宿,即岭溪谷民宿。因此,“共享民宿”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为了推动南昌市民宿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民宿发展的相关政策性指导文件,南昌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办发〔2023〕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全链条推动民宿经济发展,助力“网红南昌” 的长远发展。

根据360百科搜索,共享民宿是小猪短租联合杭州公安部搭建的以“人脸识别”为核心的共享住宿,于2019年1月29日在杭州首次测试实施。不同于传统的酒店,它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生态产生的C2C模式,平台作为中介让房客与房东之间建立联系,共享民宿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共享民宿以其独特的装修风格和价格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然而,共享民宿在为游客提供便利和个性化体验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易出现管理混乱、安全得不到保证等问题,消费者权益容易遭到侵害。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现阶段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共享民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房东上传至平台的房屋信息、服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出现 消费纠纷。二是部分平台订房时存在服务协议默认勾选情况,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或者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三是部分房东发布的价格信息不透明,甚至存在标价之外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形。四是部分房东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不强,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消极对待,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市监局将通过以下举措不断加大对共享民宿的规范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 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南昌市市场监管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重点打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共享民宿的规范化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处群众诉求。充分发挥12315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严格按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投诉举报,同时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线索移送,必要时可以进行联合办理,形成监管合力。三是落实投诉信息公示要求,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坚持“全量公示” 原则,以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减少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引导民宿房东守法诚信,切实维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积极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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