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为全面巩固扩大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高标准备战中央督导组来省督导迎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1月21日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请示区主要领导同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自2019年2月20日至5月30日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目标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深入推进“七大会战”行动,做到宣传造声势、打击出成果、治乱见成效、反腐赢民心,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百日会战”从2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各自领域“百日会战”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目标要求,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化推进本单位、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各街道(镇)、区直各成员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阶段(3月1日至4月底)。具体抓好“百日会战”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在本阶段取得决定性战果,全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强大攻势。
(三)巩固成效阶段(5月1日至5月底)。对“百日会战”活动开展“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查找工作不足,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评议,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工作举措
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提出的“五个再发力”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富提出的“高标准备战抓迎检”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七大会战”。
(一)开展黑恶案件办理大会战。一是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收网抓捕行动,集中抓捕一批已经掌握基本犯罪事实、具备收网条件的黑恶犯罪嫌疑人。三是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加快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市交办重点案件的侦办、起诉、审判进度,坚持每周案件会商、重大案件每日会商机制,完善证据链条,提升办案质效,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证据齐全、案情清晰的案件,要争取于2月底前判决到位。四是对部门间出现分歧或本部门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及时提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商,统一执法思想。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西湖公安分局
(二)开展舆论宣传大会战。一是西湖区门户网站、西湖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要加大专项斗争信息更新频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斗争战果集中宣传。宣传舆论主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件,及时通过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发布。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通过情景剧表演、应知应会问答、文艺汇演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夯实专项斗争坚实的群众基础。三是各街道(镇)要设置10处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阵地,主次干道沿街LED屏播放率要达到90%,力争全覆盖。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印制本单位宣传材料,面向办事群众、企业主动开展宣传。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三)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大会战。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公安派出所会同各街道(镇)、社区(村),认真收集本辖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桃花镇、朝农街道和商贾云集的洪城商圈,务必做到所有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所有开发建设项目、所有各类市场线索摸排全覆盖。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收集阻工扰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黑恶线索。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核查研判,从中发现黑恶线索。三是做好线索移交录入工作。每月10日、20日、30日,各成员单位填写《线索移交登记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区扫黑办,未排查出线索的,也要“零报告”,重大紧急犯罪线索即时报告。区扫黑办负责线索录入工作,对2018年的线索,2月底前全部核查完毕并录入市线索管理平台。四是做好线索核查报备工作。公安机关要紧盯线索核查、反馈两个重点,全面提高办结率、反馈率,接报线索后一般应在一月内出具核查报告,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收集举报人意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2月28日前,各类线索办结率、反馈率必须达标。五是落实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区扫黑办、西湖公安分局梳理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名单,争取于3月1日前发放奖金到位,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牵头单位:区扫黑办、西湖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四)开展“打伞”“破网”大会战。一是进一步加大深挖幕后、打伞破网力度,定期召开纪检部门、政法机关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线索双向互通、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汇聚工作合力。二是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加大“打伞”“破网”举报宣传力度,各街道(镇)要将《致全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发放到每户居民,进一步提升知晓度。三是加大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督查力度,细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对近3-5年发生的刑事案件筛查深挖,对各类乱象开展分析研判,筛查是否存在职责缺失、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大会战。一是全覆盖开展社区(村)组织换届“回头看”。从现在开始到3月中旬,对社区(村)“两委”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民政局、西湖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对已经当选的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再次资格联审,重点审查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二是强力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持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按照“一社区(村)一策”的要求,对整顿措施进行再研究、再细化,确保整顿到位,推动晋位升级。三是深入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入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掌握和化解本区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实行“一案一整改”,将打掉黑恶势力的社区(村)列为重点整顿对象,派出工作组开展综合治理,不断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五是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抓专项斗争责任。街道(镇)党(工)委要聚焦职能职责,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任务,定期排查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表现纳入年度党员评议内容,将党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表现,作为党内表彰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各街道(镇)、区法院、区检察院、西湖公安分局
(六)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大会战。一是对征地拆迁、物业管理、重大项目、城市建设、网吧古玩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线索移交、通报整改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行业秩序,消除行业乱象。二是对市扫黑办通报的朝阳片区14宗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被非法占用做物流、停车场、汽车驾校等问题,属地街道(镇)牵头开展信息摸排,制订整治方案,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属地派出所做好整治清退工作,区扫黑除恶专业队联合属地公安派出所核查涉事人员近3-5年涉黑涉恶线索。三是政法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相关监管部门要会同西湖公安分局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四是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西湖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七)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大会战。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紧扣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边打、边治、边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广桃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12345”模式,健全限时报告、常态巡查、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开展取缔非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无牌、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流动车辆的非法经营行为,取缔无照无证的私设窝点,严厉打击销售倒卖伪劣石油产品,消除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等各类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三是开展对老福山街心花园及周边地区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摆摊设点、赌博招嫖、卖唱按摩、诈骗扒窃、旅社出租屋藏污等治安乱象,建立健全长效管控工作机制,还居民群众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休闲活动环境;四是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以“拉人头”、 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纯资本运作、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五是开展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金融街区、商务楼宇等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非法集资、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确保实现百日会战工作目标。
(二)全面发动,全民参与
各单位强化社会发动,不断弘扬正气,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专项斗争始终,让正气充盈舆论场、传播全社会,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驻点宣传、走访宣传、入户宣传,面向行业系统、干部群众发放《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举报调查问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确保重点区域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全面收集。
(三)明确任务,精心部署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要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百日会战按要求有计划稳步推进,工作方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28日前报区扫黑办。各单位要以百日会战为契机,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台账,各类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留影留痕,进一步丰富佐证材料,做到条目清晰、内容详细、装订规范。
(四)严格履职,严查问责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百日会战期间,区扫黑办将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执纪监察组开展督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单,严格实行“约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