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南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堎镇礼步湖大道1号(红谷十二庭)40栋2604室, 证号为赣(2018)新建区不动产权第00148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南飞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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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220354--2022-01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