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赣财社﹝2019﹞1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60号 关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8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政策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3、补贴标准
①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不超出其实际缴费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②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不超出其实际缴费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③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不超出其实际缴费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5、申请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单位发放薪酬明细账(单)。
6、办理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账(单),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7、咨询电话:
0791-83752361
8、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
新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10、办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区礼步湖大道370号一楼
11、收费标准
无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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