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统计机构:
现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传达学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
2020年8月3日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传达学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传达学习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选编》)要求,扎实做好传达学习工作,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传达学习范围
《选编》已经按照要求分发到区委、区政府及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发改、农业、科工信、商务等经济管理部门。《选编》查阅使用范围为收件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人员、组织(人事)人员、统计人员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传达学习范围为收件单位的全体国家公职人员、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内设机构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人员。
二、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
《选编》是完成《意见》《办法》《规定》学习贯彻、推动落实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为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传达学习工作,确定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本单位的学习安排
1.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通过党组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选编》进行集体学习,在学习中谈认识、讲体会,深入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普查科;完成时限: 2020年8月31日前。
2.开展党支部专题学习。将《选编》纳入三季度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局机关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带动党员干部
共同学习,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如实做好学习记录。
责任单位:机关支部;配合单位:普查科;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3.抓好个人自学。坚持个人自学为主,各单位认真做好《选编》的查阅学习。全体机关干部制定简便易行的学习计划,认真通读相关学习材料,系统全面掌握《意见》《办法》《规定》的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单位:局办公室、普查科;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0日前。
(二)本地区、本系统的学习督导
1.推进区委、区政府的学习情况。积极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对接和协调,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示范学习,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及时跟进掌握学习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20日前。
2.加强与安全直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局机关有关科室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等对口部门的联络沟通,将国家局、省局、市局传达学习有关要求告知对口部门,引导及时做好《选编》的传达学习工作,确保部门领导和有关公职人员学习传达到位,并完善学习记录。
责任单位:机关支部(机关纪委)、办公室、财贸科、农业科、工业科:配合单位:普查科: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20日前。
3.强化统计系统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相关部门学习传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指导,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传达学习推过情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我区《选编》的传达学习工作。
责任单位:普查科;配合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统计机构、局机关有关科室;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15日前。
(三)梳理总结传达学习情况
报送相关总结材料。11月中下旬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
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简要的梳理,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传达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报区普查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统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 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编》传达学习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直接督促推动,在认真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学习的同时,积极做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督促引导,做到传达对象不漏一人、传达内容准确完整。本局相关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习效果。《选编》的传达学习情况既是统计督察的重要内容,也是统计“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时评判统计法治宣传效果的重要参考。各级统计机构要推动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知悉《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实质。要制定学习方案,健全学习记录,制作讲授课件、编制辅导资料,通过会上通读、会下查阅、小组讨论、考核测试等方式,切实提升学习实效。
(三)做好查阅服务。各级统计机构要做好查阅传达统筹安排。对本地区传达学习工作要积极主动推进,对本单位的查阅学习要做到渠道畅通、记录规范、管理严格。建立安全、规范、便捷的查阅机制,建立查阅学习记录制度,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阅学习,不得人为设置条件、障碍,不得推诿扯皮。
(四)增强保密意识。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明确各项工作环节中的保密要求。坚决杜绝遗失、超范围发送、超范围传达、超范围查阅等任何形式的失密泄密。所有接受传达学习的人员产守保密纪律底线,不得采用微信、电话、非密网络传输《选编》内容。对发生失密泄密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