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关简介,包括基本情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履职依据,包括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和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信息;
4.预算决算,包括财政预决算等情况;
5.工作动态,本局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本局发布的政务公告、公示、通知等;
6.其他法定信息,包括政务信息、统计数据;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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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发布单位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新建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ncxj.jxzwfww.gov.cn/)、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向社会公开。
(3)发布单位
发布单位为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南昌市新建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http://xjq.nc.gov.cn/)
2.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
3.线下公开渠道: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花果山路161号中医院康复楼后面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91-83706036。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申请获取,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机关依据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完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相关复印件,请在信封或内容空白处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花果山路161号中医院康复楼后面医疗保障局308室,邮政编码:330100)。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南昌市医疗保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本机关办公室场所当面提交申请表,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791-83706036)。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咨询。
(二)申请处理
1.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机关对每件申请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及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四)、不予公开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情况
新建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花果山路161号中医院康复楼后面医疗保障局,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791-83706036,邮政编码:330100
六、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监督电话: 0791-83706036
通讯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花果山路161号中医院康复楼后面医疗保障局308室
接待投诉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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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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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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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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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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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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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法人 或者其他 组织 |
名 称 |
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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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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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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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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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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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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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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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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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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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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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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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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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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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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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部门 |
(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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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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