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期限 | 公开渠道 | ||
| 1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与职能 | 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2.机构职能。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
| 2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介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3.负责人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
| 3 | 法规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1.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 2.规范性文件的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等清理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 【3】《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第九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现行有效文件: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2.已被修订的文件:自被修订之日起保留5年。 3.已被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自废止或失效之日起保留2年。 |
政府网站 | ||
| 4 | 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 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解读,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 一、紧扣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加强解读回应 (一)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保留至规划期结束后5年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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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清单管理 | 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包括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等)及对应的责任主体等; 公共服务清单: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六推进管理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四十四条;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65号)要求,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公布。 【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6】《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局联发〔2019〕7号)(六)集中公示下属单位收费事项; 【7】《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局联发〔2019〕7号)(五)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 【8】《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规范中介服务; 【9】《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局联发〔2019〕7号)(七)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0】《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140号)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行了梳理及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11】《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12】《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13】《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 【1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版)〉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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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共资源配置 | 医疗保障: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邮寄地址等; | 【10】《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1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1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经2022年1月20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检查检查抽查结果:一般保留3年,涉及重大违法或公共利益的可延长至5年。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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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1.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2.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五条。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1.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长期公开。 2.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一般保留3年。 |
政府网站 | ||
| 8 | 社会公益事业 |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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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人事信息 | 1.领导干部人事任免信息; 2.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信息,包括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 |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 【2】《公务员录用规定》(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八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一般保留3年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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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
| 11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第五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一、报告内容。 |
每年1月31日前 | 保留10年 | 政府网站 | |||
| 1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六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
| 13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的索引、名称、信息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公开时间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公开,确保最新有效 | 政府网站 | |||
| 14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三十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每年4月1日前 | 保留10年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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